南京房产出租首页 > 业务介绍 > 南京房产出租

12111办公室,在隆盛大厦21楼楼面过道边界内的南方位,房屋建筑面积为51.76,用途为办公,结构为钢混

2、在租,租赁期至20201231日止。

3、至20201231日止的租金30,000/年,即2,500/月、约1.59/·

4、出租方开具南京市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租方

5、每28个月租金为一期,每期租金均需提前7天支付,即20180823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20180901日起至20201231日止的租金62,000;以此类推。

6、承租该房屋期间的不计息履约保证金4,000元。

7、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含电费、水费的物业管理费为0.0/.

8、出租方在本合同终止前6个月内的意向租客需看该房屋时,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起的2工作日内09:0017:00时之间无条件提供便利。

9、单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18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清提前终止合同补偿金后,本合同即时终止。双方确定单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金为出租方4,000元、承租方4,000元加出租方已开具的租金发票因合同终止而不再收取租金的已缴税金。承租方在本合同终止日起的第120天至180天内交房。

邮箱登录 Copyright ©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龍騰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